(1)沒有推出適應當地條件的特色矮化砧木;我國雖然也選育出了許多矮化砧木,如山西的SH系、吉林的63-2-19等,但均未在生產上大面積推廣蘋果樹苗,沒有形成自己的特色矮化砧木。
(2)樹形不適宜,良砧與良法不配套;過去我國矮化蘋果推廣多主枝的高大樹形,如改良紡錘形、自由紡錘形和不規范的細紡錘形。而國外多推廣高紡錘形、超細紡錘形、圓柱形等。由于我們在樹形方面研究不夠,推廣喬化樹形,使矮化樹不矮,果園密閉,光照極差,使人們對矮化的效果產生了懷凝。很多矮化果園采用的仍是喬砧老果園的整形修剪技術,而沒有針對矮化砧樹的特點開發出一套與之相適應的技術。
(3)栽植密度不適;建園時不以砧木的矮化程度選擇合適的栽植密度。在沒有適宜技術的前提下,過分強調高密度、早豐產,是導致果園密閉的最重要原因。如在水肥條件優越的河南豫東平原地區,用M26作中間砧,只能采用中密度栽植,株距依品種不同應變化于2-3m之間。如對于紅富士、華冠等品種,株距不應小于2.5m,否則就會有栽植過密的風險。
(4)中心干生長弱、樹干歪斜;國內栽培矮化蘋果樹,多沿用喬化技術,一般不設立支柱。并且,栽植后從飽滿芽處定干,不去除競爭枝,有些還利用競爭枝讓提早結果,常常是主枝直徑接近中央領導干直徑,造成中央干上不去,易歪斜。這一現象多發生于立地條件差、管理粗放的果園。
(5)果園地下管理較差; 矮化蘋果栽植后,多年進行間作,嚴重影響幼樹發育和樹形培養;果園不是多年不施肥,營養不良,樹體弱,就是多施氮肥,結果晚,樹體生長越旺,控冠越困難,果園密閉的問題出現。一些果園,在十分干旱時,無灌溉條件,影響樹體生長和結果。
(6)中間砧入土過深,矮化變成喬化;在生產中發現,矮化中間砧的入土長度與樹冠大小關系也十分密切,矮化中間砧全部埋入地下,蘋果樹體生長旺盛,并且品種段生根,加速樹體生長,矮化變成喬化。中間砧全部露出地面,矮化作用強,幼樹生長緩慢,中干上不去,易歪斜。再之,部分中間砧生根,就相當于把矮化中間砧縮短了,也會不同程度的降低矮化效果。由于果農對栽植技術執行不嚴格,再加之挖栽植坑大小不一,栽后中間砧有一個下沉過程,造成矮化果園中間砧入土深度不一,許多果園不是中間砧入土過深,樹冠大,矮化樹不矮化,或是中間砧入土過淺,樹冠小,矮化樹太矮化,果園表現出樹冠大小不一,整齊度差。
(7)結果早,易早衰;由于矮化蘋果栽后2~3年,樹體就形成花芽,開花結果。許多果農見花留果,提早豐產。再加之我國矮化蘋果栽植多為2年生小苗,且栽后行間多年間作,造成幼樹生長緩慢。在早結果、早豐產的影響之下,出現了矮化樹早衰的現象。
(8)苗木質量差,整形難度大;多年來,果農購蘋果苗喜歡價格低,育苗戶希望快速育苗等多種原因導致矮化蘋果苗以2年出圃為主,苗木質量差,栽后結果晚,適應性差,整形難度大。